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,根据省湘教工委通[2017]35号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决定今年11月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(以下简称“宣教月”)活动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,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 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
二、指导思想
按照中央、教育部党组和湖南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,强化“四个意识”、深入开展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《条例》)学习宣传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加强党内监督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,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,推进学校科学发展、健康发展,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。
三、活动内容
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“六个一”活动:
1.组织一次理论集中学习。以学习十九大工作报告和《党章》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为重点,在全校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中组织开展理论集中学习。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撰写读书心得,通过学校网专栏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交流学习体会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)
2.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。各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举办以学习十九大工作报告和《党章》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,通过讲授党课、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学习,真正做到入脑入心。面向全校党员开展教育培训,将《准则》《条例》列入必修课。(责任部门:组织人事处)
3.组织一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。组织开展《党章》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等知识测试。在每个总支、直属支部抽取3-5名教职工党员(含支部书记1人+其他党员2-4人),在各二级学院抽取5名学生党员参加测试,进一步形成党员认真学习的浓厚氛围。(责任部门:学校纪委、党政办)
4.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。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《永远在路上》7-8期。各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,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,特别注意用好反面教材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举一反三,查找和堵塞漏洞,发挥警示教育作用。(责任部门:学校纪委、宣传部)
5.开展一次廉政书画展。面向全校教职工、学生和离退休老同志,以“弘扬传统文化,强化廉洁意识”为主题,通过书法、书画摄影、黑板报、手抄报等方式,开展廉政文化作品竞赛活动,遴选优秀作品,给予奖励(学校纪委另制详细方案)。(责任部门:学校纪委、学生处、校团委、宣传部、离退休办)
6.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。组织学校纪委委员和学校党政办、组织人事处、宣传部负责人赴省内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,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。(责任部门:学校纪委)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,认真抓好“宣教月”活动的落实;党政办公室、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,严格督促检查;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,主动配合,形成合力。
2.结合实际,狠抓落实。各部门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,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突出问题导向,在针对性、实效性上下功夫,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。
3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校报、广播站、电视台、板报、橱窗等载体,加强正面宣传,及时报道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